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會計實務》論壇筆記: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3/02/26 08:50:33 字體: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債務人 債權人 
1.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重組后債務的金額確定)
注銷舊債,記錄新債 
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
(1)債務重組日:
  借:應付賬款(賬面余額)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新債公允價)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差額)
(2)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3)償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重組后債權的入賬價值→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的公允價值
(1)債務重組日:
  借: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壞賬準備                     
    營業(yè)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資產(chǎn)減值損失
(2)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3)收到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財務費用       

2.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重組后債務的金額不確定) 
(1)債務人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賬款——債務重組(新債公允價)
   預計負債     
  ?。ɑ蛴袘督痤~)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2)或有應付金額在隨后沒有發(fā)生的:
借:預計負債
 貸: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3)或有應付金額隨后實際發(fā)生時: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 
債權人不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借:應收賬款——債務重組(重組后公允價值,不包括或有應收金額)
  壞賬準備
  營業(yè)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
   資產(chǎn)減值損失
(1)發(fā)生或有應收時:
  借:銀行存款(利息+收到的或有應收額)
   貸:財務費用
(2)沒有發(fā)生或有應收,則不處理。
  借:銀行存款(利息)
   貸:財務費用
債權人不確認或有應收金額。只有在或有應收金額實際發(fā)生時,才計入當期損益?!?/td>
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債務人 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減記至重組后債務的公允價值,減記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于當期確認計入損益?!?/td>
債權人 債權人在重組日,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后債權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債權人已對該項債權計提了壞賬準備,應當首先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td>
 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債務人 1.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對于債務人而言,修改后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和預計負債金額之和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2.或有應付金額在繼后會計期間沒有發(fā)生的,企業(yè)應當沖銷已確認的預計負債,同時確認營業(yè)外收入?!?/td>
債權人 對債權人而言,修改后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不應當確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在或有應收金額實際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td>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