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預習:銀行卡賬戶和交易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七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銀行卡賬戶和交易
(一)銀行卡申領、注銷和喪失
1.申領
類別 | 申領 | 使用規(guī)定 |
單位卡 |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fā)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 (1)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存取現(xiàn)金,不得將銷貨收入存入單位卡賬戶。(必須掌握) |
(2)單位外幣卡賬戶的資金應從其單位的外匯賬戶轉賬存入,不得在境內存取外幣現(xiàn)鈔。 | ||
個人卡 | 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fā)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 個人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以其持有的現(xiàn)金存入或以其工資性款項、屬于個人的合法的勞務報酬、投資回報等收入轉賬存入 個人外幣卡賬戶的資金以其個人持有的外幣現(xiàn)鈔或從其外匯賬戶(含外鈔賬戶)轉賬存入 |
(1)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fā)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 ||
(2)嚴禁將單位的款項轉入個人卡賬戶存儲。 |
2.注銷:持卡人在還清全部交易款項、透支本息和有關費用后,可申請辦理銷戶。
3.喪失:持卡人喪失銀行卡,應立即持本人身份證件或其它有效證明,向發(fā)卡銀行或代辦銀行申請掛失。
(二)銀行卡交易的基本規(guī)定
1.單位人民幣卡可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透支。單位卡不得支取現(xiàn)金。
2.貸記卡:每卡每日累計取現(xiàn)不得超過2000元人民幣。借記卡持卡人在自動柜員機(ATM機)每卡每日累計提款不得超過2萬元人民幣。儲值卡的面值或卡內幣值不得超過1000元人民幣。
3.準貸記卡的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貸記卡的首月最低還款額不得低于其當月透支余額的10%。
4.發(fā)卡銀行通過下列途徑追償透支款項和詐騙款項:扣減持卡人保證金、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物;向保證人追索透支款項;通過司法機關的訴訟程序進行追償。
判斷題
◎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復利。準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單利。( )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銀行卡計息。貸記卡透支按月記收復利,準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單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并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的此項利率調整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