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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相關法律》相關知識點匯總(二)

來源: 編輯: 2006/03/18 00:00:00 字體:

  【內(nèi)容導航】

  1.行政訴訟受理案件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2.行政訴訟受理案件范圍的特殊規(guī)定

  3.不受理的案件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3年、2012年、2011年和2009年多次考過單選題、多選題和綜合分析題。

  【高頻考點】:行政訴訟受理案件的范圍及不受理的案件

 ?。ㄒ唬┬姓V訟受理案件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1.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案件;

  2.對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不服的案件;

  3.行政機關侵犯法定經(jīng)營自主權或農(nóng)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農(nóng)村土地經(jīng)營權的案件;

  4.行政主體拒絕頒發(fā)許可證和執(zhí)照或者不予答復的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案件;

  5.行政主體拒絕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法定職責或者不予答復的案件;

  6.認為行政主體沒有依法發(fā)給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費或社會保險金的案件;

  7.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案件;

  8.認為行政主體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案件;

  9.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等協(xié)議的案件;

  10.認為行政主體侵犯其人身權、財產(chǎn)權的案件。

 ?。ǘ┬姓V訟受理案件范圍的特殊規(guī)定

國家賠償案件 (1)法院可以受理行政主體對受害人申請賠償不予答復或者受害人對行政主體作出的賠償數(shù)額有異議而引起的行政案件。
(2)行政機關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jīng)生效的行政許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僅主張行政補償?shù)?,應當先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不予答復或對補償決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訴訟。
對權利義務有實際影響的行為 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準、不予登記決定,應出具《企業(yè)名稱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申請人享有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權。
行政征收、行政補償案件 (1)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其他權益受侵害 政治權利、勞動權、休息權、文化權、公平競爭權、知情權以及受教育權等人身權、財產(chǎn)權以外的其他權益受行政行為侵害也可提起訴訟。
【提示】被告無理由拒絕原告查閱行政許可決定及有關檔案材料或監(jiān)督檢查記錄,法院可判決準予原告查閱。

 ?。ㄈ┎皇芾淼陌讣?/p>

  1.國家行為

  2.抽象行政行為

  【提示】規(guī)章以下的規(guī)范性文件違法,人民法院可以進行附帶性審查。

  3.內(nèi)部行為

  4.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終裁行為:行政復議法(國務院最終裁決)

  5.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6.行政調解

  7.行政指導:無強制力的

  8.駁回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二次決定

  9.對公民權利義務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行為(行政處罰告知行為,行政強制執(zhí)行催告書)

  【提示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僅就行政許可過程中的告知補正申請材料、聽證等通知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導致許可程序對上述主體事實上終止的除外。

  【提示2】行政機關根據(jù)人民法院的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實施的行為,是行政機關必須履行的法定協(xié)助義務,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但如果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在協(xié)助執(zhí)行時擴大了范圍或違法采取措施造成其損害,提起的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015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行政訴訟管轄的種類

  【內(nèi)容導航】

  1.級別管轄

  2.地域管轄

  3.裁定管轄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3年、2012年、2011年和2009年考過單選題、多選題和綜合分析題。

  【高頻考點】:行政訴訟管轄的種類

  (一)級別管轄

  1.基層法院

  2.中級法院管轄一審案件: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海關處理的案件;

 ?。?)本轄區(qū)內(nèi)重大、復雜的案件;主要包括:

  ①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

 ?、谥卮笊嫱饣蛘呱婕爸袊愀邸拈T、臺灣地區(qū)的案件;

 ?、鄣谝粚弴H貿(mào)易行政案件等。

  3.高級人民法院:本轄區(qū)內(nèi)重大復雜的第一審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全國范圍內(nèi)重大復雜的第一審案件。

  (二)地域管轄

  1.一般地域管轄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jīng)過復議的案件,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特殊地域管轄

 ?。?)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不動產(chǎn)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共同地域管轄

復議后又起訴的 最初作出的機關或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
基于同一事實既對人身又對財產(chǎn)實施處罰或強制 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

  (三)裁定管轄

  1.移送管轄:如果當事人認為受訴人民法院無管轄權,應在接到人民法院應訴通知之日起10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提出管轄權異議。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應報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2.指定管轄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3.管轄權的轉移(“能上不能下”):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下級法院認為需要,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變化、教材有誤)。

  4.跨區(qū)域管轄:經(jīng)最高院批準,高院可以根據(jù)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qū)域管轄行政案件(2015新增)。

  2015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行政訴訟原告

  【內(nèi)容導航】

  1.行政訴訟原告及原告資格

  2.具體情形下原告資格的確定

  3.原告資格轉移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3年、2010年和2009年考過單選題和多選題。

  【高頻考點】:行政訴訟原告

  1.行政訴訟原告及原告資格

  在特定情況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使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直接相對人,只要其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實質影響的,也可以成為原告。

  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在下列情形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其相鄰權或者公平競爭權的;

 ?。?)與被訴的行政復議決定有法律上利害關系或者在復議程序中被追加為第三人的;

 ?。?)要求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責任;

 ?。?)與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

  2.具體情形下原告資格的確定

 ?。?)合伙企業(y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以“核準登記的字號”為原告,由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合伙人作訴訟代表人;其他合伙組織提起訴訟的,合伙人為共同原告。

 ?。?)中外合資經(jīng)營企業(yè)為有限責任公司,聯(lián)營企業(yè)、中外合作企業(yè)則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合伙。但無論采取哪種組織形態(tài),如果聯(lián)營企業(yè)、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yè)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各方,認為聯(lián)營、合資、合作企業(yè)權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權益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3)農(nóng)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權人對行政機關處分其使用農(nóng)村集體所有土地的行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非國有企業(yè)被行政機關注銷、撤銷、合并、強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變企業(yè)隸屬關系的,該企業(yè)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訴訟。

 ?。?)股份制企業(yè)的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等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企業(yè)經(jīng)營自主權的,可以企業(yè)名義提起訴訟。

  3.原告資格轉移(同復議)

 ?。?)有權提起行政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有權提起行政訴訟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015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行政訴訟的起訴和受理

  【內(nèi)容導航】

  1. 起訴

  2. 受理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2年、2010年考過單選題和多選題。

  【高頻考點】:行政訴訟的起訴和受理

 ?。ㄒ唬┢鹪V

  1.起訴的一般條件

  (1)原告是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有明確的被告;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jù);

  (4)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提示】起訴可以書面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書寫困難,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2015新增)。

  2.起訴的時間條件

 ?。?)起訴期限的長度

先復議后訴訟 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或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nèi),法律另有規(guī)定除外
直接訴訟 自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nèi),法律另有規(guī)定除外

  (2)起訴期限的起算

 ?、僖话悖簭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計算。

 ?、谛姓C關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訴權或起訴期限的: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知道或應當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nèi)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

 ?、郛斒氯瞬恢佬姓C關作出的行政行為內(nèi)容:起訴期限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內(nèi)容之日起計算。

涉及不動產(chǎn)的行政行為 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
其他行政行為 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

 ?。?)起訴期限遲延

 ?、龠m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

  ②時限: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nèi)??梢陨暾堁娱L期限,是否準許應由人民法院決定。

 ?、厶厥猓阂蛉松碜杂墒艿较拗贫荒茉V訟,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間內(nèi)。

  3.起訴的程序條件

  復議在前 撤回復議 復議期間 復議不理、不服 注意
復議前置 不得起訴 不得起訴 可以起訴 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復議選擇 × 可以起訴 不得起訴 可以起訴 既復議又訴訟→先受理的管轄→同時受理,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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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院處理(2015新增)

 ?。?)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訴狀后,應當?shù)怯浟浮?/p>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nèi)決定是否立案。

  (3)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提示】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起訴狀內(nèi)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nèi)容。

  【提示】不得未經(jīng)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2.立案救濟(2015新增)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或者阻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2)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

  【提示】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3.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jīng)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情形(不駁回判決)

范圍 1)不屬于行政審判權限范圍的;
參加人 2)起訴人無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3)起訴人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
4)法律規(guī)定必須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5)由訴訟代理人代為起訴,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程序 6)起訴超過法定期限且無正當理由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申請復議而未申請復議直接提起訴訟的;
8)起訴人重復起訴的;
9)已撤回起訴,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10)訴訟標的為生效判決的效力所羈束的。

  2015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內(nèi)容導航】

  1. 舉證要求

  2. 舉證內(nèi)容

  3. 舉證時間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3年、2011年、2009年和2008年考過單選題和多選題。

  【高頻考點】: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一)舉證要求

  1.一般情況下被告應當負有舉證責任。

  被告應提供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jù)和所依據(jù)的規(guī)范性文件,否則承擔敗訴后果。

  2.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被訴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jù)。

  原告提供的證據(jù)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

  【提示】原告確有證據(jù)證明被告持有的證據(jù)對原告有利,被告無正當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張成立。

 ?。ǘ┡e證內(nèi)容

被告 1.被告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
2.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負有舉證責任。
原告 1.起訴時應當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jù)材料;
2.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jīng)提出申請的證據(jù)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①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②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并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
3.在行政賠償、補償訴訟中,原告應當對被訴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jù)。
【提示】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三)舉證時間

  被告 原告
一般期限 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nèi)提交答辯狀 開庭審理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換證據(jù)之日
延期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客觀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當事由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提供,應在10日內(nèi)提出延期,法院準許延期,被告在正當事由消除后10日內(nèi)提供 因正當理由申請延期提供,經(jīng)法院準許可在法庭調查中提供
逾期 逾期提供的,視為被訴行政行為沒有相應的證據(jù) 1)原告在一審程序中無正當事由未提供而在二審中提供的證據(jù),法院將不予采納;
2)逾期提供,視為放棄舉證。

  2015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行政訴訟的判決

  【內(nèi)容導航】

  1. 審理期限

  2. 判決類型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在2012年、2010年、2009年和2008年考過單選題、多選題和綜合分析題。

  【高頻考點】:行政訴訟的判決

  1.審理期限: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nèi)”作出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2.判決類型

駁回訴訟請求判決 證據(jù)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
撤銷判決 1)主要證據(jù)不足;(2)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3)違反法定程序;(4)超越職權;(5)濫用職權;(6)明顯不當。
【提示】復議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原行政行為,復議決定自然無效。
履行判決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從而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nèi)履行的判決。
變更判決 認定被告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款額確定、認定確有錯誤,運用國家審判權直接予以改變的判決。
【提示1】不得加重對原告的處罰,包括加重處罰幅度或增加處罰內(nèi)容;
【提示2】對行政機關未處罰的相對人,法院不得判決直接給予處罰。
確認判決 1)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nèi)容的;
2)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4)被訴行政行為違法,但撤銷該行政行為將會給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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