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年個人所得稅類熱點問題 偶然所得相關問題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2/21 09:38:57  字體:

1.我公司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會員,可以按消費積分兌換禮品或進行額外抽獎,請問是否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促銷展業(yè)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企業(yè)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第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企業(yè)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載自國家稅務總局)

相關推薦:

2016年個人所得稅類熱點問題 征收管理相關問題匯總

2016年企業(yè)所得稅類熱點問題 征收管理相關問題匯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小泥鰍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