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點提高后無需繳納個稅的個人關于開具完稅證明問題
問題:起征點提高后,我現在每月不用交稅,是不是就開不了完稅證明了?
回答:這個問題涉及到了兩方面內容,一是完稅證明;二是開具內容。
一、為適應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和落實國務院減證便民的需要,稅務總局對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進行了調整,將納稅人所屬期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的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了《納稅記錄》。
對于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前的個人所得稅繳稅情況,稅務機關暫時仍然開具《稅收完稅證明》,其開具式樣、開具內容均保持不變。
二、考慮到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相當一部分人將享受到改革紅利,不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對于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或根據稅法規(guī)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我們在《納稅記錄》都將進行全面反映。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