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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20年正高級、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通知

來源: 廣東省財政廳 編輯:劉小孟 2020/11/03 16:19:02 字體:

廣東2020年正高級、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通知,廣東2020年高級會計師申報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日,申報人須于12月31日24時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

廣東廣州2020年正高級、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時間為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廣東深圳2020年正高級、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粵財會〔2020〕22號

省直有關單位,中直駐粵有關單位,各地級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20〕142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guī)定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20〕33號)規(guī)定,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人員

(一)在我省從事會計財務實務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二)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yè)單位人員不得申報評審;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評審。

(三)廣州、深圳市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分別由廣州、深圳市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廣東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高評委會辦公室)不受理上述地區(qū)所轄單位人員的申報評審。

(四)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yè)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yè)技術人才,如需委托評審的,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委托函。按照屬地原則,廣州、深圳市中直、外省駐粵單位相關人員可委托廣州、深圳市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申報評審政策

(一)高級會計師實行考評結合方式。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須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全國合格標準,并在有效期內(2018、2019年按照原規(guī)定條件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其合格成績有效期內視同符合申報條件)。

(二)正高級會計師實行評審方式,須進行面試答辯。面試答辯內容為申報人自我工作簡述、回答工作業(yè)績成果和學術成果等專業(yè)問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全國會計高端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學員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認定不需參加面試答辯。

(三)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19〕39號)規(guī)定的《廣東省會計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附件1)執(zhí)行。

(四)繼續(xù)教育條件按照《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執(zhí)行,申報人需提供2020年《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證書》。

(五)職稱英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tǒng)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六)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guī)定先取得現(xiàn)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xiàn)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yè)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yè)績成果。申報評審現(xiàn)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yè)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yè)績成果。

三、申報材料及有關要求

我省2020年度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實行網(wǎng)上申報和紙質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申報人先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二)申報人再登錄“廣東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會計職稱評審系統(tǒng))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具體填報操作說明和評審相關表格樣式可在系統(tǒng)首頁查閱。

(三)佐證材料應真實、有效、完整、清晰,每份上傳資料先由單位審核人核對原件、簽名、注明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再由申報人進行彩色掃描(pdf格式)及上傳。上傳材料清單如下:

1.在職在崗材料。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xù)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2.證書證明材料。申報人提交其有關學歷、資歷、資格條件等證書或證明材料,如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明、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證書、《高級會計實務》成績合格單(申報高級職稱提供)、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證書(申請認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提供)、身份證等材料。

3.業(yè)績成果材料。包括任現(xiàn)職以來的主要專業(yè)工作業(yè)績、成果,即有關獎勵、成果、業(yè)績等方面的證書或證明材料,或本人作為主要專業(yè)技術參與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技術團體或專業(yè)主管部門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等材料。

4.學術成果材料。任現(xiàn)職以來公開發(fā)表的與所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相關的論文和著作、解決專業(yè)技術問題專題研究報告等個人代表作。提交的公開發(fā)表論文應代表申報人任現(xiàn)職以來的最高水平,論文篇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5篇(發(fā)表于國外專業(yè)期刊的論文或外國語言類論文,需提供全文中文譯文),掃描上傳系統(tǒng)的論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正文全文和封底,并用彩筆在目錄中勾出本人所著論文。

申報人提交的公開發(fā)表論文代表作原則上應能夠在“中國知網(wǎng)文獻檢測系統(tǒng)”檢索到,未收錄在該檢測系統(tǒng)的論文需將與發(fā)表一致的論文word文檔上傳會計職稱評審系統(tǒng)。

省高評委辦公室將使用“中國知網(wǎng)文獻檢測系統(tǒng)”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具體文字復制比要求在30%(含)以下,不符合要求的論文不可提交。對論文文字復制比超過30%的,在職稱評價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5.各年度或聘用期滿考核登記表(提交任現(xiàn)資格以來近5年考核情況)。

6.本人任現(xiàn)職以來的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報告(3000字內)。

7.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

8.委托評審函(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yè)分支機構申報人員需提供)。

9.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主要業(yè)績情況表。

10.2020年度申報會計職稱評審承諾書。

(四)申報材料時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yè)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五)申報人在“會計職稱評審系統(tǒng)”填報及上傳全部申報材料的同時,須提供以下3份紙質申報材料:

1.《廣東省職稱評審表》1份(A4紙規(guī)格雙面打??;職稱申報系統(tǒng)自動生成,經單位、市級人社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等蓋章);

2.《(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1份(A3紙規(guī)格單面打印;職稱申報系統(tǒng)自動生成,經單位蓋章);

3.《2020年廣東省會計職稱評審表移交登記表》1份(A4紙規(guī)格)。

四、申報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報(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日)

申報人登錄“會計職稱評審系統(tǒng)”注冊賬號(上一年度已注冊賬號的申報人繼續(xù)沿用已注冊賬號),根據(jù)自身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實際,對照國家和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提交后不得補充)。12月3日24時后申報系統(tǒng)關閉,逾期不再接受補報、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

(二)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

1.及時注冊賬號并做好材料審核工作。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會計職稱評審系統(tǒng)”申請注冊賬號(上一年度已注冊賬號的單位繼續(xù)沿用已注冊賬號),按照“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凡為復印件的,審核后須注明“經審核,與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審核的材料,均需簽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各單位應按規(guī)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wǎng)站首頁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省高評委會辦公室。

3.按時做好系統(tǒng)資料審核確認和紙質材料審核上報工作。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相應表格加具意見,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各單位須于12月16日24時前完成系統(tǒng)資料審核確認和紙質材料審核上報工作,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

(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直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5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省直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要求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報送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須于12月25日24時前完成系統(tǒng)資料審核確認工作,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

(四)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9日)

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將對地市和省直主管部門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條件;

2.沒有使用規(guī)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guī)范;

4.不按規(guī)定時間、程序報送;

5.未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guī)定的。

(五)申報人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申報人應在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審核受理后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申報評審。申報人須于12月31日24時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

(六)紙質材料報送方式及要求

1.地市申報人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渠道及要求。地市申報人應于2021年1月6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等3張表格)交至所在的市級財政部門(見附件2)。

市級財政部門將收到材料核實匯總后,應于2021年1月8日前報至省高評委會辦公室。省高評委會辦公室不接受地市申報人及其所在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

2.省直單位申報人紙質材料報送要求。省直單位申報人務必于2021年1月8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等3張表格)直接快遞至省高評委會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倉邊路26號2樓西側省會計學會,聯(lián)系電話:020-83170315、83170155、83170310、83170400。

五、評審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guī)定,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費每人580元(其中80元送審費由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行收取),論著鑒定費每人200元,答辯費每人140元(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收取)。無論評審結果通過與否,所繳費用均不退還。

六、評審結果公示

(一)評審通過名單公示。評審通過名單公示等信息將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發(fā)布,請注意查看。

(二)評后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評后公示,評后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評審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單位和個人均可向省高評委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署名舉報(評后公示要求另行通知)。

七、評審材料和證書領取

(一)評審通過人員材料領取。評審工作結束后,地市評審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即《廣東省職稱評審表》)由當?shù)刎斦块T統(tǒng)一領回,通過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當?shù)绞胸斦块T領??;省直單位評審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到省高評委會辦公室領取。通過人員的《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應由單位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二)職稱證書(電子證書)打印。根據(jù)《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啟用廣東省電子職稱證書的通知》(粵人社函〔2019〕99號)規(guī)定,我省推行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fā)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陸《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職稱證書。

附件:

1.廣東省會計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2. 2020年受理會計職稱評審紙質申報材料地市財政部門一覽表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10月29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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