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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關于報送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來源: 云南省財政廳 編輯:小兔 2021/08/10 14:51:26 字體:

云南2021年正高級會計評審申報通知。云南2021年正高級會計評審申報時間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評審申報相關表格和文件可在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下載(資訊中心—通知公告)。網(wǎng)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報送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根據(jù)《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1〕49號)精神和相關要求,現(xiàn)將我省報送2021年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我省企事業(yè)單位中直接從事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已離退休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含按規(guī)定批準延遲退休并在延遲期內的人員)均不屬于申報評審對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會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條件>的通知》(云人社規(guī)〔2019〕2號)有關要求執(zhí)行。

三、申報程序

(一)省屬單位人員。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程序申報。

(二)州(市)縣(區(qū))人員。經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州(市)直屬單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縣(區(qū))所屬單位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后,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

(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員。已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機構審核推薦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其中,由縣(市、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的,須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未實施人事檔案委托代理的,按屬地原則由所在縣(市、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后,再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推薦。

四、評審前公示

(一)單位公示。經所在單位審核擬同意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的人員,需將申報人員的資歷條件及學術、業(yè)績成果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單位出具審核推薦意見、推薦人員產生方式、公示情況等,經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逐級推薦上報。

(二)省級公示。經云南省正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資格審查,擬提交評委會評審的申報人員,在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前,將在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提交備案和評委會評審。

五、申報材料

(一)需要提交的書面材料

1.《會計系列高級職稱申報材料目錄》1份(貼于自備材料袋封面)。

2.《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一式2份。

3.單位公示情況說明、推薦意見、推薦人員產生方式及相關材料1份。

4.承諾書1份(見附件)。

(二)需要審驗原件的材料

先由所在單位審驗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再向省財政廳提交相關原件審驗。

1.身份證、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師聘書(或聘用合同、聘用證明等)復印件各1份。

2.業(yè)績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現(xiàn)職以來的工作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論文(封面、目錄與本人論文內容)等,并按此順序裝訂成冊。

(三)需要提交的電子材料

《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信息一覽表》電子版1份,請在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前,發(fā)送至電子郵箱。

六、申報時間

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關事項

(一)申報要求。實行申報、審核誠信承諾,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寫申報內容和提供申報評審材料,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承擔相應責任。同一年度內,申報人員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同級評審委員會報送申報評審材料,也不得將評審未通過的材料再送其他評審委員會評審。原已取得相應職稱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不再從事原專業(yè)技術工作,需變更相應系列(專業(yè))同級職稱資格的,須嚴格按照職稱轉系列(專業(yè))評審程序進行申報。對隱瞞其原具備職稱資格情況,重新申報晉升其他系列(專業(yè))職稱資格的,視為弄虛作假。

(二)審核責任。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和填報內容、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審核把關,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推薦上報的證明材料均需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未經審核認可的申報評審材料不予受理。各級主管部門須對單位推薦上報人員的基本條件、推薦程序進行審核把關,并對審核情況負責。符合申報條件的,按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三)年限計算。申報人員的年齡、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年限及履職年限等計算時間,統(tǒng)一以報送材料當月為截止時間。

(四)學歷審核。根據(jù)國家關于疏通職稱申報評審堵點問題有關精神,申報人員無需提供學歷證明材料,實行申報人員承諾制,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把關。

(五)委托評審。中央駐滇單位或省外單位人員在我省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由中央主管部門的人事部門或所在省、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方可受理其申報評審材料。

(六)表格下載。相關表格和文件可在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下載(資訊中心—通知公告)。網(wǎng)址:。

(七)材料退還。申報材料將在評審工作結束后退還本人。評審通過人員將退還的《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一份交單位人事部門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另一份由個人妥善保管。

(八)證書辦理。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后發(fā)放,請關注省財政廳門戶網(wǎng)站通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張丹、王箭0871-63956038、63957204

聯(lián)系地址:省財政廳會計處(昆明市華山南路130號)

云南省財政廳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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