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廣西2024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14日-4月24日

來源: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 編輯:jy 2024/04/03 11:28:08 字體:

摘要:廣西2024年高級經濟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4日17:00;網上人工核查時間:?2024年4月14日至4月25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6日17:00。

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廣西考區(qū)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0號)精神,為做好2024年度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廣西考區(qū)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形式及考場設置

批次

考試時間

科 ?目

第1批次

6月16日上午09:00—12:00

高級經濟實務

第2批次

6月16日下午14:30—17:30

高級經濟實務

高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經濟考試”)分為2個批次實施,各批次專業(yè)類別的劃分和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具體考試城市、考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tǒng)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三、報考條件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相關規(guī)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yè)務素質,符合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考試。

(二)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中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yè)高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三)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中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等相關職業(yè)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yè)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廣西考區(qū)相關職業(yè)資格對應關系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部分職業(yè)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19〕5號)執(zhí)行)。

(四)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25號)有關規(guī)定,使用單獨劃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申報高級經濟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有效區(qū)域所在的?。▍^(qū)、市)報名參加考試。

(五)報考條件相關問題的說明。

1.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fā)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fā)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fā)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yǎng)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yè)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yè)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2.關于高級經濟考試報考條件中“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全職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取得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以及其它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相關職業(yè)資格,報考高級經濟考試,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參照上述方法計算。

(六)學歷核驗。

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報考人員應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告知承諾制適用范圍。

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須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核查與監(jiān)管。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guī)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jiān)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18號)要求,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網上填報信息。

網上填報時間: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4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流程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1.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載)。報考人員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信息完善,報名系統(tǒng)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2.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考試科目、核查點、工作單位、專業(yè)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huán)節(jié)。

3.確認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進入在線核查環(huán)節(jié)。

4.在線核查。報名系統(tǒng)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系統(tǒng)核查通過后進入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環(huán)節(jié)。

5.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tǒng)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進入繳費環(huán)節(jié)。

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考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huán)節(jié)。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不須簽署《告知承諾書》,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huán)節(jié)。

6.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人員為:“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

上述不同類型人員上傳不同材料,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上傳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

(2)身份證件;

(3)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yè)資格證書;

(5)知識產權職稱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考試組織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7.網上人工核查。核查時間:?2024年4月14日至4月25日17:00。考試組織機構(所選核查點)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huán)節(jié)。

全區(qū)人事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點)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序號

核查點名稱

(網上人工核查單位)

辦公地址

咨詢電話

1

南寧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南寧市桂春路南二里4號人社大廈8樓

0771-5624161

2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

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yè)大廈五樓509室

0771-12333轉“自治區(qū)本級人社”—個人服務

3

柳州市人才服務和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號河東綜合服務樓4樓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試中心

桂林市七星區(qū)五里店路6號桂林技師學院內(原桂林高級技工學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號一樓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中心

北海市北京路與西南大道交匯處往東100米(人才大廈五樓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訓考試中心

防城港市防城區(qū)金花茶大道560號市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三樓考試中心辦公室

0770-2834805

8

欽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欽州市永福西大街51號東泉大廈4樓410室

0777-5987287

9

貴港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貴港市中山路349-2號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試中心

崇左市友誼大道20號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一樓

0771-7828636

0771-7968335

11

來賓市人事考試中心

來賓市華僑投資區(qū)綠源路329號

0772-4271588

12

賀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賀州市平安西路262號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試院

玉林市廣場東路758號(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12室

0775-2675700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才服務中心

百色市城東拉域一路20號百色市人才市場一樓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5

河池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河池市金城江區(qū)金城中路人才巷24號河池市人才市場三樓

0778-2303565

(二)網上繳費。

1.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6日17:00。報考人員繳費成功,方為完成報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高級經濟專業(yè)等6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22〕9號)規(guī)定,高級經濟考試主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9元。

3.票據發(fā)放??荚囐M票據為電子票據,需要票據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電子票據發(fā)放平臺”(https://nontax.helipay.com/nontax-app/gx/info?p=C1807681896)查詢和打印個人考試費電子票據。票據查詢和打印開始時間預計為當次考試報名結束1個月后,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六、準考證打印

打印時間:2024年6月10日8:00至6月16日14:35。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七、應試人員須知

(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進入考場,所持身份證件信息須與準考證載明的信息一致。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誤,應在考試前聯系報名地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更正。

(二)考試開始前3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入場。入場后,須在“座次表”上簽到,對號入座(使用“考場超排”模式的考場準考證上,座位號統(tǒng)一顯示“--”,考試當天現場隨機確定座位),保持安靜,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監(jiān)考人員核查。

(三)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可在考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機考系統(tǒng)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

(四)登錄機考系統(tǒng)后,須在開始作答前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核對考試科目、準考證號、座位號以及個人信息是否與準考證載明的內容一致。如遇設備故障、信息錯誤、顯示異常等問題,請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人員報告。

(五)試題作答在計算機上進行,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huán))、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六)作答前應認真閱讀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考試過程中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并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荚嚱Y束前,須確認作答結果是否完整??荚嚱Y束后,不得將草稿紙等考試相關材料帶出考場。

(七)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場封閉至開考2小時,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荚囬_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統(tǒng)一信號或機考系統(tǒng)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

(八)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荚囘^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八、成績發(fā)布及考后核查

(一)8月中旬,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yè)務系統(tǒng)、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jiān)管。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組織機構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jiān)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九、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事宜請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專欄(http://www.gxpta.com.cn/kstd/zslq/)查詢。

十、考試大綱

2024年版高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十一、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12333轉“自治區(qū)本級人社”—個人服務。

附件: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

2024年4月3日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