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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chuàng)】《初級會計實務》企業(yè)取得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應應如分

來源: 編輯: 2015/12/08 09:58:07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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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取得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應如何劃分:

【回答】

(1)取得股票投資

如果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在重大影響以上(通常是持股比例20%以上),則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如果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在重大影響之下(通常是持股比例20%以下),且企業(yè)打算短期內出售的話,則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如果不打算短期內出售,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2)購入債券投資

如果企業(yè)計劃持有至到期,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話,則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

如果計劃短期內出售,則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如果持有目的不明確的話,則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總結:持有至到期投資只能是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只能是股票投資,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既可以是債券也可以是股票投資。

聲明:以上內容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yinshua168.com.cn)原創(chuàng)內容,學員可以復制,轉貼,但請注明出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yinshua168.com.cn)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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