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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初級審計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初級審計師考試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一)不征稅收入VS免稅收入
不征稅收入 |
1.財政撥款。 |
免稅收入 |
1.國債利息收入。 |
二)準予扣除的項目
1.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2.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
3.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法律規(guī)定不得計算在內的除外;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法律規(guī)定不得計算在內的除外;
5.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并按照規(guī)定攤銷的,準許扣除;
6.企業(yè)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存貨成本,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企業(yè)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和轉讓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不得扣除的項目
1.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非公益性的捐贈以及超過扣除標準的公益性捐贈;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2.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fā)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chuàng)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3.企業(yè)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4.企業(yè)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yè)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yè)機構的盈利。
(四)虧損的結轉彌補
企業(yè)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五)源泉扣繳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lián)系的所得:
全額納稅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差額納稅 |
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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